律师如何与公诉人良性沟通?
发布时间:2016-07-08 10:59 作者:演讲网 点击:次
精彩导读:
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,律师已经可以复制查阅案卷材料了,所以与公诉人的沟通不是太多,需要跟公诉人沟通就是想把自己的辩护意见与公诉人交流,然后达到认同律师的目的。 那么与公诉人的沟通,我归结为四个字就是唤醒良知。因为他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它的工作性质
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,律师已经可以复制查阅案卷材料了,所以与公诉人的沟通不是太多,需要跟公诉人沟通就是想把自己的辩护意见与公诉人交流,然后达到认同律师的目的。
那么与公诉人的沟通,我归结为四个字就是唤醒良知。因为他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它的工作性质属于来料加工,每天会有案件处理,面对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案件,内心已经麻木了,看到的被告人都是一个模样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律师与公诉人的沟通,一要多打感情牌,多讲理,少讲法,以情动人,因为每一个案件都能从感情角度切入这个点,利用这个点争取唤醒公诉人的同情心,使他对这个案件能得到另眼相看,能尊重律师意见,也能拿出更多的精力来研究案件。二不要抱太多期待,不要指望你得辩护观点都能说服公诉人,让他赞同,这样几乎不太可能,我们的目的就是让公诉人多关注案件,有一些观点让他们知道,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搞证据突然袭击,手头有一些可能涉及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据,在审查起诉阶段,及早跟公诉人沟通、摊牌。
龙云富:取保候审经验之谈,第一,务必附有相关性文书,包括社会调查报告和相关社区愿意接受“社区矫正机构”的积极协助意见。
我们与公诉人的交流,公诉人比较反感在法庭上搞突然袭击,很可能把个人偏见带到案件当中,实际上对案件审理是不利的。我们国家的审理情况,证据袭击也不会得起到很大的作用,只能震慑下公诉人。但出现对公诉人不利的那个情况出现的时候,公诉人通常会向法庭申请延期审理,然后重新调查证据,实际上只是给律师找了一些麻烦。同时,并不会说因为这个证据突然袭击,让庭审发生逆转,让法庭去裁判被告人无罪。这种情况在大陆几乎不太可能出现,所以我建议在这个审查起诉阶段有证据及早和公诉人进行沟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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