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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如何与当事人进行沟通?

发布时间:2016-07-08 11:00 作者:演讲网 点击:
精彩导读:
律师与当事人的沟通包括两个方面,一是和家属沟通,二是跟被告人的沟通。跟家属的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,实际上涉及到一个案件成败的关键。因为在一个刑事案件中,律师的胜败没有一个很明确的风水岭,也不是由判决书决定的。其实律师的胜败,实际上是当事人作
 
 
  律师与当事人的沟通包括两个方面,一是和家属沟通,二是跟被告人的沟通。跟家属的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,实际上涉及到一个案件成败的关键。因为在一个刑事案件中,律师的胜败没有一个很明确的风水岭,也不是由判决书决定的。其实律师的胜败,实际上是当事人作出的一个评价。
 
  当一个案件拿到一个判决,律师认为律师观点并没有完全得到法院的支持,但是当事人对律师的工作表现出认可、满意,那么律师实际上就是已经胜利了。相反的,如果说一个案件律师认为这个案件法院判决已经支持了律师观点,但当事人对律师工作不太满意,那么律师的工作实际上是不成功的。
 
  第一点,要降低期待可能性。在这个方面,翟建律师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就要充分打压家属对案件的期望值。我认为这个观点是非常好。实际上,律师接受案件以后,对家属不要做一些无谓的承诺,也不要做一些特别乐观的估计,就算你心里面这样想,因为案件的结果律师是没有把握的。这个案件的结果无法预测,当事人家属对律师的工作有什么样的评价,如果过多承诺,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就会影响对律师的评价。
 
  第二点,应该做到亲密有间,而不是亲密无间。首先要亲密,律师要一定要及时的跟家属沟通案件的进展以及相关的情况,尚权律师事务所有个规定一定要提前跟当事人家属打电话,不要让家属给律师打电话。实际上这种做法,要求律师更多主动跟家属沟通,即使最近没有新的情况,在一个长的时间后,也要主动告知家属案件进展,告诉他们我们随时关注案件情况,要做一个及时的交流。
 
  龙云富:与当事人的沟通,应该划分为两部分,一是与家属参与其中的亲属的沟通,一是与“犯罪嫌疑人”“被告人”的沟通。
 
  第二是亲密之外还要有间,也就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,不能亲密无间。当事人可能送一些礼过年送礼呀、请律师吃饭,我认为应该是做到不收礼、能不吃的饭就别吃、坚决不能在这个收费之外另外收家属给的钱。在这个方面我们有一个特别严重的教训。上一次朝阳青年律师论坛,律协谈到这样一个问题:在北京昌平,有一个女律师和当事人家属一块儿到昌平办案,当时中午当事人说提出来要请女律师吃饭,结果马上就要吃饭的时候,这个家属因为另外有事情就走了,给这个女律师二百块钱,说你自己吃饭吧,然后我们就不陪你了。那个律师就收了钱了,后来那这个案件的结果肯定是不太满意,当事人就投诉到律协。律协就一定要查,那么这个律师说了,当时收了二百块钱是怎么个情况,但是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啊!如果当事人和你一起吃饭,哪怕再贵,就算每个人都一千元以上,就算投诉也不违规,因为没有法律规定不能跟当事人一起吃饭,但是人家没跟你一起吃饭,但是给你钱,这钱就说不清了,所以坚决不能在差旅费之外拿当事人的钱,因为这个不是钱,每一个都是炸弹。
 
  龙云富:家属满意度和狭义当事人的满意度,是律师工作是否成功的最重要的衡量指标。
 
  最后就是和被告人的沟通,首先是会见。与被告人的会见一定要跟讲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、所涉及到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,一定要让他了解,配合律师的工作。这个案件进展的相关法律程序向他解释清楚,就是刑事案件要经历几个阶段,每个阶段要做哪些工作,会有哪些程序。然后要给被告人适当的安慰,给被告人一些安慰,给他一个期待。
 
  当然这种期待是善意的,通过这种期待让他不要自暴自弃,配合律师工作。另外,要告诉他一些救济途径,比如在看守所里受到同监舍其他关押人员的侵害,可以找管教,要是管教指使的或者是管教侵害的,那么就要向驻所检察室投诉,驻所检察室找不到或者不作为,应该向监所管理人员提出来,要求会见律师。因为律师代理申诉控告,如果告诉他们救济途径,他们会得到心理安慰。
 
  开庭之前的交流,要把法庭审理的要求讲清楚,核实身份——法庭调查——带走其他被告人——讯问被告人——法庭辩论——被告人陈述,这些都要讲清楚。对于讯问被告人的问题,要进行质证的问答训练。让自己想在法庭上的问题,在庭审前的会见进行交流,如果在法庭上,回答律师的问题时说在会见的时候不是已经跟你说清楚了,这显然是律师工作不到位。
 
  龙云富:与被告人的沟通务必注意,勉励、支持,给予其精神力量,尽可能让被告人振作起来,积极应对,主动争取好的处理结果。
 
  还有一些应对技能要跟被告人讲清楚,就是说在法庭上如果公诉会提出一些律师也不能预料到的提问,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定罪或者是严重影响量刑,被告人不知道如何回答,一定要律师告诉他这些应对的技能。对于实在不清楚的,我就说不清楚,不涉及案件事实我就是不清楚,如果说这样的回答不能够解决问题,法庭仍然要求被告人回答的,要如实回答,心里想什么就答什么,这样律师才有应对策略。如果做一些违心或者虚假供述,那么有可能陷入公诉人的陷阱中,那么律师也会很被动。
 
  在法庭上,辩护律师实际上和被告人之间也是要沟通。首先,当被告人走进法庭的时候,律师要给予被告人一个面对面的眼神和表情的沟通,使他得到安慰。当被告人回答每一个问题的时候,转头寻找辩护律师的时候,律师看着他,对他微笑,给他信心。当在法庭上又一些疑惑的时候,律师也要给一个微笑,让他建立起自信,可能有些律师在庭前会有约定,当你回答不了问题,说我挠头,你就肯定的回答,我抹鼻子,你就否定的回答。这种做法,我不赞成。至少在法庭是打法律擦边球,不是被告人在回答问题,变成律师在回答问题,我不建议这样做。
 
  这个时间马上就到了,实际上还有一个笑话:会见以前,辩护律师了一定要养足精神,睡好觉,尤其那个眼睛不能随便眨,在会见中要是随便眨眼睛,就会像李庄律师一样被抓起来了。为什么这么讲?因为现在这个律师刑事辩护的这个环境了特别的恶劣。最近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五条、三十六条又使律师的辩护之路变得风险重重。韩嘉毅律师归结为驱逐条款。当然,在这种恶劣的环境当中,如果说辩护律师能够充分的做好沟通工作,我认为还是可以有效的去降低一些风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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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演讲网站长、《中国好口才》项目组组长、中国著名公文写作专家、公务员《能讲会写》创始人...[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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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若河
北京大学公众演讲与管理沟通课题组组长,中国着名口才理论家与实践家、“口才树”理论体系创始...[详细]